关于申请2022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及学费减免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望陈运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0日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以及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为做好德甲平台(中国)有限公司2022年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及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二、资助对象和申请要求

根据资助政策,2022年的资助对象包括:

(一)2022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包括2022年3月和2022年9月应征入伍的。由学生本人在1010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望陈运老师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二)2022年以前应征入伍且未申请过学费补偿的学生,即未提交过《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的学生,此次可补报申请。由学生本人在1010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望陈运老师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三)2022年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在1010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望陈运老师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和退役证复印件。

(四)往年退役复学或者退役入学且未申请过学费减免,即未提交过《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的学生,此次可补报申请。由学生本人在1010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望陈运老师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和退役证复印件。

因从学校走兵的学生,其入伍前的学费补偿材料已经交给了学校,无需再重新提交。

三、资助标准

因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2021年12月30日联合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附件)中对服兵服兵役学生资助的政策金额做了调整,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最高8000元/学年变为了最高12000元/学年,故针对2022年以前入伍和退役退学/入学的学生参照旧标准最高8000元/学年进行补偿;针对2022年及之后入伍、退役复学/入学的学生参照新标准最高12000元/学年进行补偿。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相关入伍学生和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进行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的申请,在10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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