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xgc来源:学工处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24日点击:

 

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近日,国家开发银行反馈了我省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发送给你们。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程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因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审核、整理、汇总学生申请材料,请各高校抓紧时间在10月1日前完成回执录入工作,方便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请还有没有录入回执的学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不得录入回执。非普通全日制学籍的学生贷款回执不得录入,未报到、已退学、休学、参军等不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及主动放弃贷款的学生,不得录入回执;已将不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回执录入系统的,要告知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停止审核。
2、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尽快录入回执。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学校要协助学生尽快将回执录入系统,便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做好贷款放款相关准备工作。请认真核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学校信息及账户信息,如有变化,要及时更改。
附件:回执录入情况统计表(截止9.23日)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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